吉林省节能环保合同能源管理行业商会(简称:商会),于2011年9月经吉林省民政厅批准成立以来,经历了科学规范化构建,夯实发展根基建设;以及创新开拓,合作共赢的发展期;目前,按照国家节能环保产业政策和国家对行业商协会的要求,依法按规履行行业职责发展阶段。
业务范围:维护节能环保市场秩序,考察展洽投融资,开发推广节能(减排)环保及新能源技术与产品,实施节能(减排)环保团体标准制定评估论证管理。协助政府制定相关的行业发展规划与政策,建立运营节能环保新能源科技创新评估平台,服务会员和节能环保企业。
建设发展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针政策,团结聚力,合作共赢,服务政府 服务社会 服务企业,在实现双碳目标下,为促进吉林节能环保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履行促进节能环保新兴产业行业发展职责
1.行业职责定位。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要求,紧紧围绕着国家双碳目标下,商会组织实施我省大气、水、土壤修复及地下水污染治理、城乡固废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产业建设,积极推进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兴产业的发展。
2.科学化机构建设。
(1)按照商会章程建立健全机构。设会长、荣誉会长、副会长和理事,以及企业会员。会员构成以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企业为主、金融科技等支撑产业为辅,联系服务节能环保企业400多家,核心会员60多家。
(2)商会设有秘书处(办公室、项目部和综合部)和专职秘书长,设有标准工作委员会。
3.规范化管理与发展
获得荣誉。2014年,经省民政厅综合考评被评定为“中国社会团体组织评估等级5A级商会”。
2014年度,被省工商联评为“优秀行业商会”。
2020年成立吉林省节能环保合同能源管理行业商会党部,2021年被中共朝阳区清河街道工作委员会,评为“优秀党组织联盟单位”。
2017--2022年连续6年,被全国工商联评为“全国四好商会”。
二、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推进行业健康发展
(一)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咨询服务。
1.建有行业发展科技进步支撑体系。
经省有关部门批准,成立“吉林省节能环保科技进步专家委员会”。具有水、大气、危化品、土壤修复、金融等学科,由中国工程院林君院士为主任委员等国内知名学术带头人构成,专家达 240多位。承担省节能环保企业进步和政府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决策咨询、产学研贸重大项目、节能环保技术、工程咨询评审评价、团体标准评估论证等服务。
2.创建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平台。
(1)商会承接省发改委等政府部门购买服务。商会与省委、省政府及发改委和省委研究室、政府调研室等部门建立协调沟通机制。承接省发改委《2016-2025吉林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研究》购买服务,编制完成《吉林省节能环保产业园可行性报告》,招商引进江浙等发达省企业。
(2)商会做为省政府信息处直报员单位。组织企业和专家与省委政研室等有关部门合作,共同完成《吉林省桔杆防治污染及综合利用调研报告》;及时报送反映我省节能环保重大项目动态和疫情污染垃圾处理等提案。
(二)为吉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1.创建节能环保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
(1)协调省财政厅股权投资基金,建立5.0亿元“绿色吉林产业发展基金”。协调完成了省财政厅股权投资1.25亿元,占股权25%,引进社会资本75%。
(2)协调省财政农业担保政策性金融机构,建立商会为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桔杆综合利用产业化”及种养殖生态农业项目融资机制,将政府引导资金引向我省新兴产业发展。
2.创建环保科技成果产业化服务平台。
(1)以商会常务会长企业(吉林省上善环保科创中心)为主,在长春力旺大厦租赁5000平方米,建立环保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引进中电建华东勘探院等10几家省内外环保企业入驻科创中心,孵化节能环保企业达20家,建立了帮助企业挂牌上市培育辅导机制。
(2)建立“吉林省双碳新能源节能与环保科技创新评估中心”,组织协调节能环保新兴产业领域企事业单位,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推广合作项目、职业技能培训和企业技术团体标准制定评估认证。
(三)为节能环保企业服务(打造节能环保产业领军企业)。
1.自主研发高新技术产业化模式。由名誉会长企业吉林省金仑集团公司牵头,以“一体化活性碳除尘脱硫脱硝脱汞烟气治理协同控制与系统装置”项目为龙头,集聚新材料、协同控制、设备研发制造等企业,打造具有国际领先技术的烟气治理产业链。
2.央企与民营合作建立混合制主体发展模式。根据国家国资委【2015】47号文件精神,商会牵头组织协调省政府主管省长,促进第一届会长企业长春惠工公司与中国第一重型机械央企业合作,成立混合制公司。打造了商会企业以17项专利和固定资产投入,控股央企53%股权实例。
3.建有由会长企业“吉林省鸿兴建设集团”水污染(城市供水净化)、土壤改良与治理等领军企业。具有水污染供水系统、人畜禽粪便治理生产有机肥和土壤改良等重大产业化项目实施能力。该集团承担水污染治理项目,代表吉林省重点治理环保典型项目,经国务院环保督察组验收和肯定。年完成20多亿元的规模,子公司达30多家,团队达1200多人,大型设备机械达1300多台/套。
4.协调组织企业与吉林大学、长春理工、长春工大、中科院应化所等校企业联合,共同承担省攻关和节能环保项目,建立多种校企合作模式。与吉林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签署土壤修复及地下水治理产业化技术支持合作协议。建有良好的校企合作产学研贸运行体制和机制。
三、开展的项目
1.吉林省节能环保合同能源管理行业商会(吉林省节能环保标准工作委员会)。经国家标准委员会审核备案,具有组织吉林省双碳新能源节能与环保等企事业单位,团体标准制定评估认证资格。工业标识节能环保体系认证。
2.吉林省节能环保科技进步专家委员会。为吉林省委、省政府节能环保产业科学决策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制定产业发展规划、行业团体标准及评估论证。“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企业”。
3.吉林省双碳新能源节能与环保科技创新评估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政府节能环保产业政策、推广产学研贸科技产业化成果、推介节能环保企事业发展动态、企业产品项目对接与转化及经贸合作。
4.吉林省政府信息直报单位。为吉林省节能环保重大项目、新兴产业发展和企业调研及运行问题与诉求,产业发展动态信息直报送渠道。
5.吉林省节能环保企事业单位行业建设发展服务。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产业支持的退免财税政策服务。